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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职责和服务范围 根据湖南省农业厅湘农业发 [2003 ]211号文批复的中心职责和范围如下:
     1. 负责全省农产品市场准入、农场品产地认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鉴定的检验检测;
    2. 承担国家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和名牌、优质农产品评定的检验检测;承担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、仲裁、行政许可、行政执法的检验检测;委托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、纠纷的技术调查、鉴定和评价;
    3. 承担国家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查和风险评估工作
    4. 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质量安全评价的检验检测
    5. 负责全省种子、农药、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监督检验、仲裁检验、评优检验;负责全省肥料登记产品抽样检验检测;承担农业科技成果、农业科技新产品鉴定的技术检验检测;
    6. 中心所属的农药检定所继续行使《农药管理条例》所赋予的农药监督管理职能。具体负责全省农药登记、农药广告审查、农药市场监督、农药田间药效试验评价和农药残留试验评价等管理工作;

    7. 负责全省农业环境质量安全的技术检验检测与评价工作;